来源:党委宣传部 | 点击量:发布:2024/03/01
各党委(党总支):
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,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弘扬雷锋精神的重要指示重要讲话精神,深化全国文明校园及“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示范校”建设工作,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度“学雷锋先锋岗”“学雷锋标兵”评选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“学雷锋先锋岗”推荐范围和基本条件
(1)教工群体。主要从党支部、教研室、教学团队、科研团队等团体中推荐产生。
基本条件为:旗帜鲜明讲政治,深刻领悟“两个确立”的决定性意义,自觉增强“四个意识”、坚定“四个自信”、做到“两个维护”;组织坚强有力,整体形象良好;工作成绩突出,体现劳动精神、奋斗精神、奉献精神、创造精神、勤俭节约精神,具有示范带动作用。
(2)学生群体。主要从班级、社团、党支部、团支部、优秀团队(学科竞赛、创新创业、志愿服务等)中推荐产生。
基本条件为:旗帜鲜明讲政治,深刻领悟“两个确立”的决定性意义,自觉增强“四个意识”、坚定“四个自信”、做到“两个维护”;组织坚强有力,整体形象良好;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、成绩优异,体现劳动精神、奋斗精神、奉献精神、创造精神、勤俭节约精神,展现大学生的优良精神风貌。
二、“学雷锋标兵”推荐范围和基本条件
主要从各学院、各部门践行雷锋精神、表现突出的优秀教职工和学生中推荐产生。基本条件为:
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理想信念坚定,践行初心使命;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自觉主动弘扬和践行劳动精神、奋斗精神、奉献精神、创造精神、勤俭节约精神等雷锋精神,取得显著成绩,能够发挥示范带动作用。
三、有关事项
1.近三年已获评“曲园最美教师”“曲园教书育人楷模”“优秀教师”“优秀教育工作者”,以及已获评首届“学雷锋先锋岗”“学雷锋标兵”的,不再参与本次评选。
2.请各党委(党总支)认真组织遴选,严把政治关,坚持高标准,择优推荐1个学雷锋先锋岗候选单位和1名学雷锋标兵候选人,并认真填写推荐表(见附件1、2),如确无合适推荐人选可不做推荐。
请将推荐表签字盖章后的电子稿于3月4日中午12时前报送党委宣传部,邮箱:qfnuxcb@163.com。
联 系 人:黄江滔 秦淑文
联系电话:0537-4456351。
附件:推荐表
1.学雷锋先锋岗推荐表 2.学雷锋标兵推荐表
推荐表.docx